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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总工会印发《机关举办工会干部培训班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3年10月09日    信息来源:兵团总工会    编辑:李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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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兵团总工会机关举办工会干部培训班的申报、审批、管理、监督等工作,提高工会干部培训工作质量,近日,兵团总工会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兵团党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肃干部教育培训纪律的有关要求,制定出台《兵团总工会机关举办工会干部培训班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由兵团总工会组织部归口管理兵团工会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牵头制定兵团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政策,编制兵团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兵团总工会机关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并会同财务部、经审办审核兵团总工会机关举办的各类干部培训班次计划,向兵团总工会党组提出干部培训班次安排建议。兵团总工会机关各部室(单位)负责制定本部室(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干部培训计划。

《办法》规定,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兵团总工会机关各部室(单位)对其主办培训班次的课程内容、学员管理、经费使用、预算执行等承担主体责任。兵团总工会机关举办的各类干部培训班次,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新疆和兵团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培训内容。主办部室(单位)要对授课师资和教学内容严格把关,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办法》强调,参加培训学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和党性锻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安全保密和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主办部室(单位)要明确纪律要求,完善并严格执行学习、考勤等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学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约谈提醒、通报批评、责令退学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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