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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兵工发〔2016〕42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五好职工”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16年08月10日    信息来源:工会    编辑: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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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工会

各师(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团委、妇联,各师(市)、校(院)工会,兵直工会及各直属机构工会:

为认真落实《兵团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发〔2015〕15号)精神,在全兵团广泛开展“五好职工”评选活动,现根据兵团领导指示精神,印发《关于开展“五好职工”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兵团党委组织部            兵团党委宣传部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兵 团 工 会

 

兵 团 团 委               兵 团 妇 联

2016年8月5日

 

关于开展“五好职工”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中央、自治区、兵团党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兵团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发〔2015〕15号)中关于开展“五好职工”评选活动的要求,建设高素质屯垦戍边新型职工队伍,发挥好兵团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作用,更好地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现就开展“五好职工”评选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兵团党委确定的中心任务和奋斗目标,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道德素质好、技能素质好、军事素质好、身体素质好”的新型职工队伍,更好地履行兵团维稳戍边职责使命,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而努力奋斗。

二、评选范围

兵团所属单位的全体职工。 

三、评选条件

政治素质好:爱党爱国,热爱兵团,乐于奉献,民族团结,奉公守法。

道德素质好:崇德明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家风文明,热心公益。

技能素质好:勤奋好学,崇尚科学,技能良好,积极创新,勤劳致富。

军事素质好:军事过硬,纪律严明,作风顽强,敢于担当,勇于争先。

身体素质好身体健康,心态良好,精力充沛,自强自立,胜任本职。

四、“五好职工”评选名额及表彰奖励

兵团每两年评选表彰100名兵团“五好职工”,并把“五好职工”作为评选全国、自治区、兵团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依据。兵团“五好职工”从师(市)级“五好职工”中产生。

奖励采取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办法。各级各单位要出台对“五好职工”的奖励优惠政策措施,为“五好职工”提供优先、优惠的生产生活政策和服务,对“五好职工”可优先被推荐作为各类先进人选或入党(团)积极分子;优先被推荐作为各级党代会、工代会、职代会、民主议事会等代表人选;优先承包或租赁团场土地、果园、大棚、农机、畜圈等;优先获得技术服务以及试验新品种、新技术;优先获得生产资料贷款、自营经济贴息贷款、创业贷款等各类金融支持优惠政策;优先获得各类项目资助、补贴或补助;优先获得各类社会公益性救助;优先参加各级免费学习、培训、观摩、考察等活动,切实让职工感受到“评”有所获、“评”有所得。

五、“五好职工”评选原则及办法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工作一线的原则。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择优评选推荐,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张榜公示。师(市)和团场、企业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五好职工”。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五好职工”评选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单位、各部门要通力合作,齐心协力,共同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五好职工”评选工作,兵团成立“五好职工”评选委员会,由兵团分管领导担任主任,分管工会工作的兵团党委副秘书长、兵团工会主席担任副主任,兵团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兵团人社局、工会、团委、妇联等单位作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兵团“五好职工”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兵团工会。各级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评选活动组织领导机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注重统筹协调,抓好工作结合。要把开展“五好职工”评选活动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弘扬兵团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部署,不断深化。要把开展“五好职工”评选活动同道德模范评选、职业道德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同职工劳动竞赛、职工技术技能比赛结合起来,同“工人先锋号”、“和谐小康家庭”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同职工之家建设、创建文明班组等各项工作开展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总结。

(三)加大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发挥工会优势,利用各种传媒方式,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五好职工”评选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力度,努力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扩大宣传的过程。要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扩大活动的参与面,不断促进 “五好职工”评选活动的广泛深入。要善于发现和选树在“五好职工”评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

各级各单位要根据《关于开展“五好职工”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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